組織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行職務進行業務活動的工作機構。律師事務所在組織上受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監督和管理。
新修訂的《律師法》于2008年6月1日實行,根據新《律師法》第15條、第16條和第20條的規定,我國的律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有:合伙所、個人所和國資所三種組織形式。新律師法實施后,合作所開始退出律師服務歷史的舞臺。
當你在法律上遇到疑難問題時,你就可向律師請求幫助。在中國,律師服務機構稱為律師事務所,它是中國律師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機構。當你上門詢問時,就會有律師接待你,你可向他提出你的疑難問題,律師會根據法律如實解答。當你感到有需要請律師幫助你解決問題時,你應填寫如下文件:
1.授權委托書:該委托書是證明你委托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代理你去完成一定民事活動的書面憑證。授權委托書一定要寫明委托權限,授權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
2.代理合同:該合同明確地詳列了你和你的委托代理人律師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