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江蘇環科園律師事務所代理的一起勞動爭議案件,用人單位認為當事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未與當事人進行溝通或進行相關程序性的告知或警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公司向仲裁委提出終結審理,仲裁委員會作出了終結審理的決定書。當事人遂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系違法解除并支付賠償金53萬多。法院經審理認為:合法的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公司在無任何預警情形下,直接頂格適用最高處罰“解除勞動合同”以罰代管,有失妥當,最終判決公司解除與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違法;判決公司支付當事人賠償金53萬多,支持了當事人全部訴請,通過律師參與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案件情況具體如下,附判決書一份:
         
該勞動爭議案件,通過江蘇環科園律師事務所律師團隊的努力,
成功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十分肯定我所律師的工作,對
我所律師團隊表示感謝,并送來錦旗以示稱贊與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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