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律師在參與中小微企業中遇到的金融、借貸糾紛中的法律風險防范的調研報告
——江蘇環科園律師事務所
【概述:隨著金融改革與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資金緊張、融資困難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而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日益復雜,各類企業間競爭日趨激烈,面臨的各種法律風險還有不斷增加的趨勢。對于中小企業這個特殊的群體,大多數因為管理不善、尤其是財務制度不健全,形成了大量的法律風險,甚至產生法律糾紛后造成了不利的法律后果。作為中小企業的法律顧問單位,我們對相關案件作出了法律調研和風險防范報告。】
(案情摘要:周云訴宜興市華宜農業科技園有限公司、無錫市浩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宜興市華宜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于宜興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認為,其主張總額1500萬債權基于宜興市榮盛農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取得被告的債權,即宜興市榮盛農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轉讓給張俊、張俊再轉讓給原告的債權;但被告認為,該債權虛假,被告實際未有借款1500萬元、未實際進賬,被告與宜興市榮盛農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因此不認可該轉讓債權、當然拒絕還款。
本案案情復雜,涉及主體眾多、法律關系復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江蘇環科園律師事務所作為被告公司的法律顧問單位,向法院提出了追加第三人和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申請,向關聯人員調查取證可能涉及虛假債權債務形成的事發經過,追查相關農業銀行等業務情況包括銀行本票背書的具體情況和涉案債權1500萬元巨額資金實際支付、到賬及真正流向,并直接通過和公司配合調取了比較重要的證據,最終充分證明了被告法人與宜興市榮盛農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法人系朋友,被告公司幫其應付銀監會檢查、走賬過資金的情況,可以確認其債權不真實。)
江蘇環科園律師事務所通過在接處本案時遇到的疑點和難點,發現宜興市華宜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相似中小企業在迅速發展的同時,普遍存在著諸多類似問題——
一、大量中小企業缺乏精通現代企業經營理念的管理者,缺乏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這主要體現在: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是家族式企業,公司治理落后,經營管理水平不高、決策盲目,因此在拓寬融資渠道、保證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的基礎上,不能有效抵御、控制涉及民間借貸和融資方面的各種法律風險。
二、忽視財務管理的核心地位,財務制度不健全。這主要體現在——
1、財務管理意識淡薄:
一方面,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是私營性質,投資人集所有權和經營權于一身,在進行財務活動和處理各種經濟關系時,憑老板個人意愿,具有明顯的隨意性傾向;另一方面,某些經營者存在重技術、輕管理和重銷售、輕理財觀念,認為企業效益靠的是業務發展,不是“管”出來的,忽視財務管理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指導作用。企業經營者財務管理意識淡薄,制約了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2、財務制度不健全:
全企業財務管理環境包括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兩個方面,外部環境的構建主要依賴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相關機構的支持,而內部環境的構建則主要取決于企業自身制度的建設。中小企業自身財務制度建設方面的問題主要體現為財會制度不健全。大多數中小企業缺乏完整的內部財會制度,不但在原始憑證記錄管理、定額管理、計量驗收管理等方面無制度可言,而且在財會部門職責權限、財會人員崗位責任制、賬務處理程序制度、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等方面也混亂無序。
3、企業資產管理混亂:
(1)現金管理混亂無序。大多數中小企業不編制現金計劃,經常出現現金不足或閑置現象;信用管理水平低,缺乏嚴格的信用政策;缺少有力的催收措施,產生較多的呆壞賬,影響了資金的流動;民間融資內部監管混亂,現金、票據收支統計不善。
(2)應收賬款控制不力。由于企業間競爭激烈,中小企業為了避免自己被淘汰出局,經常采取墊資的方式,造成應收賬款居高不下,從而增加了壞賬的數量。
(3)資金控制薄弱,呆滯現象泛濫。多數企業采用多種方式交易,隨意收支資金長期不結算;企業現金收入與費用支出也不入賬等,造成資金呆滯,難以實時控管。
(4)資產管理混亂。資產沒有及時登記入賬或者因沒有取得發票而無法入賬;由于原始記錄不清,資產無法按現有會計制度要求統計,造成賬實不符等一系列問題。
針對如上一系列問題,在事先預防、事中提醒、事后補救等環節的綜合法律服務體系基礎上,我們提出了“對癥下藥”的法律服務內容:
一、完善管理模式:
中小企業要一些避開“家族式”管理理念的弊端,借鑒大企業先進的管理經驗,大膽、積極引進職業經理等高素質的管理人才,改善經營管理隊伍素質,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中小企業促進法》也強調:“國家鼓勵有關機構、大專院校培訓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及生產技術等方面的人員,提高中小企業營銷、管理和技術水平。”因此,中小企業注重知識和專業人才的積累是非常必要的。
二、嚴格財務控制:
一些中小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健全,會計機構及崗位設置混亂,企業賬目混亂,財產不實、數據失真等等現象屢見不鮮。這些問題的危害在企業創業初期尚不明顯,一旦進入資本化、規模化經營后,它們的影響力就會逐步擴大,最終將導致企業走向衰退甚至沒落。針對企業財務控制薄弱的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企業各職能部門應充分認識到資金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資金的運用效率。首先,有效配合資金的來源和運用。其次,準確預測資金收回和支付的時間。
2、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中小企業應增大財產管理和財產記錄方面的透明度,財務的管理、記錄、檢查、稽核應職責分明。這樣,可以保證企業內部的牽制性,提高企業信息的安全性,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3、加強應收賬款的管理。盡可能避免資金呆滯,確保存貨資金的最佳結構。企業應及時調研評定賒銷客戶的信用,定期核對應收賬款數額,嚴格控制賬齡。對死賬、呆賬要在取得確鑿證據后,進行妥善的會計處理,必要時可以走法律程序。
4、規范雇用財務人員,提高財務人員素質。企業應根據《會計法》、會計制度等法規的要求,聘用具有任職資格的會計人員,避免企業管理人的內部人雇傭,保證會計工作的正常進行。并對財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進一步培養他們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
5、強化財務人員的精神教育。在重視財務專業知識的同時,加大對企業經營、審計、稅務、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學習,增強財務人員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和自我監督意識。
綜上所述并結合本文開篇的案例,我們相信廣大中小企業在關心對外經營業務、拓寬融資渠道的同時,一定會更加重視對企業內部的科學規范管理、尤其是財務管理制度的健全,真正使企業財務管理對風險控制的作用得到充分的發揮,即使企業一旦面臨經濟糾紛也可以從容應對,最終有效控制、防范法律風險,保障中小企業健康快速發展。
吳忠華律師 陳琦律師
2013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