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2013年年初,做了一輩子高中教師的李某因病去世,子女們為其辦理了風光的葬禮,風光葬禮的背后是人死事未了。李某早年喪妻,生育二子一女,都已各自成家立業。李某死后,留下房產一套,存折一張,遺囑一份。弟兄妹三人在其后事后,協商遺產分割事宜,二妹分得銀行存折并同意不再參與房產分割。兄弟二人就房產分割產生糾紛,只因遺囑上寫明房產歸三弟所有,老大對遺囑并不知情且該房產老大已使用多年。于是三弟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該房產歸其所有。一審法院判決三弟勝訴,老大不服上訴至中院,中院維持原判,老大向檢察院申訴,后在檢察院、律師的共同調解下,兄弟握手言和、案結事了。
律師點評:本所律師代理老大全程參與了該案的訴訟活動,本案的實質在于遺囑將爭議房屋分給三弟與早年將爭議房屋分給老大之間的矛盾。律師首先審查了遺囑的效力即是否符合遺囑的法定形式,其次對爭議房屋的建造、分產、使用、占有等情況作了詳細的了解,最后針對訴訟對方的請求與證據作了有力的答辯與證據收集。在法庭上據理力爭,庭后積極參與調解,在一審、二審敗訴的情況下,為當事人申訴至檢察院,后在檢察院的主持下,由律師積極調解,為雙方當事人化解矛盾,最終兄弟握手言和。達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維護了法律的權威。
左國平
2016.6.15 |